一、目的:建立GMP凈化車間潔凈室(區)監測操作規程,規范潔凈室(區)的各項監測,確保潔凈區環境符合相關規定。
二、適用范圍:滿足新版GMP(2010年修訂)要求的潔凈室(區)環境監測。
三、職責:
1、車間化驗室檢驗人員負責對潔凈區的非在線監測懸浮粒子和微生物填寫請樣單遞送制劑分廠化驗室。
2、當班生產班組負責對所使用潔凈區的溫度、濕度、風速和風量、壓差等進行監測。操作工負責對小容量注射劑Ⅰ線A級潔凈區的懸浮粒子進行在線監測,當班工段長負責對Ⅱ線A級潔凈區和B級潔凈區主要功能間的懸浮粒子進行在線監測,車間化驗室檢驗人員負責對主要功能間的非在線監測微生物(沉降菌,浮游菌,表面微生物)進行監測并出具報告,異常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3、技術主任、車間質監員負責每年對所使用的潔凈室(區)的監測數據進行匯總、分析,監督各項監測結果是否在警戒限度和糾偏限度之內,以及超出警戒限度和糾偏限度的糾正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執行。
4、技術主任、技術員負責105車間潔凈室(區)監測管理規程執行情況的監控及修訂。
四、內容:
1.每月開班處理時,車間化驗室人員按沉降菌、浮游菌、表面微生物的監測頻次,及時填寫請樣單送分廠化驗室;分廠化驗室按要求定期檢測小容量I線潔凈區的非在線懸浮粒子和微生物、小容量II線非主要功能間非在線懸浮粒子和微生物。
2.車間化驗員負責小容量Ⅱ線A級潔凈區和B級潔凈區主要功能間的微生物(沉降菌、浮游菌、表面微生物)檢測,按《潔凈室(區)沉降菌監測操作規程》、《潔凈室(區)浮游菌監測操作規程》、《潔凈室(區)表面微生物測操作規程》及規定頻次(具體頻次見6)操作并做好相應的監測記錄。
3.為確保潔凈室(區)的懸浮粒子數和微生物數及溫、濕度,風速、風量、壓差符合使用要求,潔凈區各生產工序需對潔凈室(區)按規定頻次(具體頻次見5)監測,監測后及時填寫記錄。批生產記錄的審核應包括對環境監測的結果進行審核。
4、應當按以下要求對潔凈區的懸浮粒子和微生物進行監測:
4.1潔凈區內日常動態監控要根據潔凈度級別和空氣凈化系統確認的結果及風險評估進行監控,潔凈區主要功能間日常采樣可參照相應的采樣點分布圖(見附件1)。
4.2A級潔凈室(區)在靜態條件下,應符合A級標準要求。在灌封的全過程中,包括設備組裝操作,應對A級潔凈室(區)進行懸浮粒子在線監測,當連續或有規律地出現少量≥5.0μm的懸浮粒子時或懸浮粒子的監測結果不符合標準時,應按《偏差管理規程》進行調查處理。生產操作全部結束、操作人員撤出生產現場并經20分鐘自凈后,潔凈區的懸浮粒子應當達到靜態標準。
4.3懸浮粒子數、沉降菌數、浮游菌數和表面微生物數達到或超過警戒限度時,車間需要引起警覺,要進行復查,如重新監測結果低于警戒限度,則可以認為調查完成,復查結果依然高于警戒限度,需查明原因并采取增加監測頻次等預防措施進行控制,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4.4當懸浮粒子數、沉降菌數、浮游菌數和表面微生物數達到或超過糾偏限度時,應立即停產,調查導致環境超標的原因,評估生產和取樣過程中的人員的培訓情況、操作人員的技術,評估生產過程中車間的清潔消毒程序、房間的完整性、產品的風險、清場記錄及清潔和消毒方法等與微生物污染風險有關的行為,進行偏差分析,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糾正措施,保證生產和取樣各種控制措施能嚴格執行,并回顧評價糾偏措施的有效性。同時,對潔凈室(區)的監測數據進行匯總、分析,根據歷史數據評估其對產品的影響。